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公示

发表时间:2018-10-08 10:18





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中科华研(建-竣)验字20181003号












建设单位: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8






建设单位: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伯秋


编制单位: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钟志彬

项目负责人:郑斌







建设单位惠州恺成五金制品       编制单位惠州市中科华研有限公司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13824255136                   电话:0752-3279899                                  

编:516211                     邮编:516000

邮箱:                              邮箱:hzszkhy@163.com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大湖

河背村惠环工业区                   溪广汕路边




目录

一、 验收项目概况1

二、验收依据1

三、工程建设情况2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2

3-1-1项目地理位置2

3-1-2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2

3-2建设内容3

3-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3

3-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3

3-5生产工艺4

四、环境保护设施7

4-1废水处理措施7

4-2废气处理措施7

4-3噪声处理措施8

4-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8

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决定8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建议与结论8

5-1-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建议8

5-1-2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主要结论9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0

六、 验收执行标准11

6-1废水执行标准11

6-2废气执行标准11

6-3噪声执行标准12

6-4固废执行标准12

七、验收检测内容12

7-1废水12

7-1-1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检测频次12

7-2废气13

7-1-1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检测频次13

7-1-2 检测项目采样方法13

7-3噪声13

7-3-1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检测频次13

7-3-2监测项目采样方法13

八、数据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14

8-1质量保证措施14

8-2流量校准结果14

8-3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结果15

8-4检测使用仪器、分析方法及检出限15

九、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16

9-1生产工况16

9-2废水检测结果表17

9-3废气检测结果表118

9-4废气检测结果表219

9-5废气检测结果表320

9-6废气检测结果表421

9-7废气检测结果表522

9-8废气检测结果表623

9-9噪声检测结果表25

十、环境管理核查26

10-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26

10-2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26

10-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26

十一、 审批部门要求及实际建设落实情况27

十二、验收检测结论及建议28

12-1验收检测结论28

12-2建议29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30

十三、附件31



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验收项目概况

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河背村惠环工业区,租用伟胜包装制品(惠州)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用于生产,该厂房原为一家塑胶加工厂,该厂搬迁后原有污染情况也随即基本消除,没有重大遗留环境污染问题。项目实际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1F厂房,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灯饰、烤火炉、挂具)生产,年产量分别为灯饰制品80吨、烤火炉145吨、挂具20吨项目分期建设,现一期工程建成一条前处理生产线和一条喷涂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灯饰制品40吨、烤火炉72吨、挂具10吨

201704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70505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出具《关于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项目于20180716日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目前企业生产工况稳定,已达到生产负荷75%以上,具备验收检测

项目的验收检测工作由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和规定,受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07月16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和环境管理检查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我司于2018年8月28-29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现根据相关验收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厂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结果,编写本验收检测报告。

二、验收依据

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修订;

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2018年6月6日;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704月;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关于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环建[2017]74号;

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环保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委托书,2018年7月;

其他资料一批。

三、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项目地理位置

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河背村惠环工业区E114°22’19.70”,N23°0’56.30”

3-1-2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图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3-2建设内容

项目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灯饰、烤火炉、挂饰现一期工程建成一条前处理生产线和一条喷涂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灯饰制品40吨、烤火炉72吨、挂具10吨

3-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中数量(台)
实际中数量(台)
设备增减数量(台)
1
陶化处理线
1
1
0
2
喷涂处理线
2
1
-1
3
固化炉
2
1
-1
4
天然气燃烧器
2
1
-1
5
丝印机
1
0
0


项目的生产设备短期内不会变动。

3-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用量(Kg/月
1
灯饰坯件
3500
2
烤火炉坯件
6300
3
挂具坯件
870
4
脱脂剂
385
5
陶化剂
250
6
锁淘剂
63
7
水性漆
210
8
喷粉粉体
650







3-5生产工艺

2前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3喷涂线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述:

预脱脂:工件(铁件)在预处理之前采用人工打磨的方式去除工件表面的锈迹。为提高原料利用率,节约脱脂时间,提高脱脂效率,主脱脂之前先进行预脱脂。预脱脂采用悬挂浸泡的方式进行,调配脱脂液中脱脂剂含量5%左右,调配槽液采用自来水,脱脂液循环使用,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件浸泡带出和蒸发损耗药液浓度会逐渐降低,企业需定期添加药液。槽液循环使用,每2个月抽出槽液由桶盛放,清理槽体沉渣一次,无需清洗槽体,清理完毕槽液抽回。槽液每年整槽更换1次。脱脂过程每次持续3分钟,常温。铁件、铝件、不锈钢件表面的油脂在碱性溶液中发生水解生成羧酸盐和醇,从而达到除油目的。

主脱脂:采用浸泡方式进行,调配脱脂液中脱脂剂含量控制在 10%左右,调配槽液采用自来水,脱脂液循环使用,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件浸泡带出和蒸发损耗药液浓度会逐渐降低,企业需定期添加药液。槽液循环使用,每2个月抽出槽液由桶盛放,清理槽体沉渣一次,无需清洗槽体,清理完毕槽液抽回。槽液每年整槽更换1次。脱脂过程每次浸泡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常温

水洗:挂件脱脂后需要进行水洗,以清除挂件表面附着的脱脂液等。其中预脱脂后水洗1次,主脱脂后水洗3次。该工序采取浸泡水洗方式,槽体加水接近充满,待工件全部浸没后,槽体上层含油部分经槽体上端出水孔溢流成为废水,定期补充溢流损耗,槽体水无需更换。挂件水洗浸泡时间约20秒,常温。主脱脂后三道水洗采用逆流洗方式,即第三道水洗槽 4#的较干净的水溢流补充到第二道水洗槽3#中,第二道水洗槽3#的水溢流补充到第一道水洗槽2#中,水洗槽2#的上层水溢流成为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逆流洗的回用去向只需要补充到水洗槽4#。

陶化:本项目陶化工艺使用的陶化剂为纳米陶化剂。纳米陶化剂是一种基于锆盐为基础的化学品,它能在清洁的金属物质表面形成一层纳米陶瓷涂层,有较强的分子间结合力和吸附力,抗盐雾腐蚀能力强,可在钢铁、锌和铝表面生成一种极薄的、陶化类的转化膜,即陶化层,具有少渣、不含磷酸盐、挥发性有机物的特点。陶化预处理工艺无有害重金属,工序简单,可兼容现有设备,能耗低,废水易于处理并可循环使用,成本低。

本项目陶化采用浸泡方式进行。陶化液中陶化剂容积比10%左右,常温,控制配件浸泡时间在30秒左右。陶化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和蒸发药液。每个月整槽更换槽液1次,并清理槽体沉渣一次,无需清洗槽体,清理完毕重新配液。

水洗:挂件陶化后需要进行水洗,以清除挂件表面附着的陶化液等,以便于下道工序的进行。该工序采取浸泡清洗方式,浸泡时间约20秒,常温。水洗用水来源于回用水和自来水,槽体加水接近充满,待工件全部浸没后,槽体上层部分会经槽体上端出水孔溢流成为废水,定期补充溢流损耗,槽体水无需更换。

锁陶:锁陶为陶化后的后处理工序,主要作用为陶化处理后的封闭处理,避免工件表面发生氧化,锁陶采用浸泡方式,每次20秒,常温。槽液循环使用不更换,定期补充药液。此工序基本没有沉渣产生,无需清理槽体沉渣。锁陶处理后工件风干即可,无需清洗。

喷粉:在滤芯喷粉柜中进行,采用涂料为树脂干粉粉末。喷涂线采用密闭设置,每条喷涂线均围蔽成独立空间布局。喷粉柜四周密闭围蔽,留链条缝,一面手工敞口,顶面设置抽风集气风机。

项目采用粉末静电喷涂处理部分产品,粉末静电喷涂工艺是目前世界上金属表面处理的先进技术,其工作原理为在喷枪与工件之间形成一个高压电晕放电电场,当粉末粒子由喷枪口喷出经过放电区时,便补集了大量的电子,成为带负电的微粒,在静电吸引的作用下,被吸附到带正电荷的工件上去。当粉末附着到一定厚度时,则会发生“同性相斥”的作用,不能再吸附粉末,从而使各部分的粉层厚度均匀,然后经加温烘烤固化后粉层流平成为均匀的膜层。

本项目喷粉过程采用手动喷粉方式,每条喷涂线设 2 个大型喷粉柜和 1 个小型喷粉柜(小型喷粉柜用于打样处理,无需常开,单独挂件,不与链轨衔接),共有 2 条喷涂线,喷涂线采用不交叉生产模式,即喷粉柜和喷漆柜一开一停,同批次不同时开启作业。本项目金属制品仅进行 1 次喷涂,在滤芯喷房中进行,粉料厚度约 50~80μm。喷粉柜设有粉末回收系统,采用双滤芯回收系统回收粉末回用于生产。

8、喷漆:项目部分产品(约 70%)需要喷粉,部分产品(约 30%)需要喷漆。在水帘柜中进行,采用水性漆喷涂。喷涂线采用密闭设置,每条喷涂线均围蔽成独立空间布局。水帘柜四周密闭围蔽,留链条缝,一面手工敞口,顶面设置抽风集气风机,中间设水帘幕。

项目每条喷涂线设 2 个大型喷漆柜和 1 个小型喷漆柜(小型喷漆柜用于打样,无需常开,单独挂件,不与链轨衔接),共有 2 条喷涂线。本项目金属制品仅进行 1 次喷涂,在水帘柜中进行,漆层湿膜厚度约 40~65μm。喷漆漆雾采用水帘柜喷淋处理,有机废气与固化废气一起收集处理。喷漆后的工件经链轨输送过程中自然流平。

9、固化:用于对喷粉和喷漆后的金属制品进行加热固化,并自然流平,从而在金属件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设 2 台固化炉,炉体呈长方体型,留一面进出口,密闭性良好,进出口设集气抽风。由 2 台天然气燃烧器分别提供热风进行加热,固体温度为 180℃~210℃,固化时间为 15.8min。

10、丝印:小部分工件产品需要丝印标示,采用丝印机印制,会有少量油墨废气无组织排放。

、环境保护设施

4-1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前处理生产工序(水洗槽1#、水洗槽4#、水洗槽5#),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

4-2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部分金属制品工件进行喷粉处理,喷粉柜配备喷枪对工件进行人工喷粉,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粉尘;部分金属制品工件进行喷漆处理,水帘柜配备喷枪对工件进行人工喷漆,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漆雾和有机废气;工件经喷粉和喷漆处理后通过悬挂轨道牵引至烘干固化炉进行高温固化处理烘干固化过程由于加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器燃烧天然气过程中会产生 SO2、NOx 等废气。

项目喷漆工艺中:水性漆雾经喷枪喷到五金挂件上附着,附着率为70%左右,多余漆雾被收集至水帘柜,水帘柜内的漆雾经过水幕,大部份漆雾被水幕拦截,少量漆雾经管道至室外卧式喷淋塔再次进行喷淋净化,经喷淋净化后气体进入UV光氧催化净化器,后经催化氧化反应段后达标排放至15米高空。

固化炉有机废气工艺是:金属挂件经喷粉、喷漆附着后,通过导链输送至固化炉中,经过恒温固化炉使之粉末固化后除着于金属表面。粉末在固化过程中产生相当的有机废气污染物




注:检测点位

4-3噪声处理措施

项目高噪声生产设备主要有喷涂线、天然气燃烧器、风机和水泵等,此外,厂内工件装卸、运输也会产生一定噪声。建设单位首先在工艺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

4-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原辅材料产品的废纸箱、废塑料袋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喷粉柜粉体回收装置回收的粉体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性漆废包装桶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前处理工序预脱脂、脱脂、陶化定期清理槽体产生的脱脂、陶化沉渣,水帘柜定期清捞产生的漆渣,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均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建议与结论

5-1-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建议

(1)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营。

(2)项目应类比本行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项目进行生产后,应积极参与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认证和环保产品认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全面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需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同时喷粉车间须采用密闭微负压车间。

(4)建设单位应设置应将事故应急池、消防池的措施落到实处,防止事故发生时,泄漏物质进入周围水体,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应急工作。

(5)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将风险消除在发生之前。建立可靠的项目事故应急机制,编制详细的操作性强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演习,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时,将环境影响减少到最小。

(6)项目投产后根据污染防治实际效果,不断完善不足之处,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地运行,定期对项目各项生产、贮存以及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7)化学品仓库做好规范化设置及管理工作。

5-1-2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选址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工业区,总投资约300万元,拟租用伟胜包装制品(惠州)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用于生产,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1F厂房,占地面积为12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灯饰、烤火炉、挂具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年生产灯饰制品 80 吨、烤火炉145吨、挂具20吨。项目有员工19人,均在厂区食宿,年工作日为 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项目运营期固化及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高空排放,因此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各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达标后再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已与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通过采取隔音、消音等措施防治噪声的影响,使其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理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本环评认为: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实施后,运营期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过适当处理后都能够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排放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并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明:在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在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则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都处于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按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项目脱脂、陶化工序后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一并经企业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可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喷粉产生粉尘,须经配套的双滤芯回收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回收的粉末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粉后固化炉产生有机废气和喷漆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二时段要求后高空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器产生废气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12类标准。

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最大限度减少其排放量,对不能利用的废物须落实有效的安全处置措施。废脱脂液、废陶化液、水帘柜喷漆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污水预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项目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可靠的应急机制做好环境风险建设防范和应急措施,同时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池,以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项目生活污水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范围,不另计总量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经我局检查同意领取排污许可证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如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改变建设地址须重新向我局申报

八、项目生产过程中如出现环境污染投诉,须立即停业整顿。

九、本批复和《报告书》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理。

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水执行标准

该项目回用水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


检测项目
执行标准单位:mg/L,pH值无量纲
pH
6.5-9
悬浮物
30
色度
30
化学需氧量
--
五日生化需氧量
30
氨氮
--
磷酸盐
--
石油类
--


6-2废气执行标准

该项目喷漆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二时段标准。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m
二级kg/h
1
15
0.2
甲苯
/
15
/
二甲苯
/
15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60
15
1.4
VOCs
90
15
2.8





喷粉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m
二级kg/h
颗粒物
120
15
2.9


燃烧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达到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14中的燃气炉标准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颗粒物
30
二氧化硫
50
氮氧化物
200
烟气黑度
1级,林格曼黑度


6-3噪声执行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检测项目
昼间标准
夜间标准
厂界噪声(等效声级)
≤60dB(A)
≤50dB(A)


6-4固废执行标准

此次验收检测对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作具体评价,只要求出具固废处置的有关方案即可。

七、验收检测内容

7-1废水

7-1-1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检测频次


检测类型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废水
回用水前、后监测口
pH、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类、氨氮、磷酸盐
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





7-2废气

7-1-1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检测频次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频次
1号废气处理设施1#、2#喷涂工序处理前监测口、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3次/天,连续检测2天
甲苯


二甲苯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VOCs


颗粒物(粉尘)
2号废气处理设施1#、2#喷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2号废气处理设施打磨工序处理前监测口、2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3次/天,连续检测2天
颗粒物(烟尘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3次/天,连续检测2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黑度



7-1-2 检测项目采样方法 


检测项目
采样方法
苯、甲苯、二甲苯、VOCs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颗粒物(粉尘)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颗粒物(烟尘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7-3噪声

7-3-1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检测频次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频次
等效声级
厂界四周共4个点
昼间、夜间各检测1次,连续检测2天


7-3-2监测项目采样方法


项目
采样方法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八、数据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8-1质量保证措施

及时了解工况情况,保证工况负荷满足75%以上达到验收检测要求;

检测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检测技术规范相关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进行;

(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噪声仪等设备使用前后均进行相关检查、校准,确保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经校核、审核后经授权签字人审定签发。

8-2流量校准结果


校准日期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设定流量
(L/min)
实测流量(L/min)
相对误差(%)
是否合格
0828
崂应3012H型
YQSB-0068
30.0
29.7
-1.0
合格


YQSB-0069
30.0
29.4
-2.0
合格

大气采样器JH101
YQSB-0045-01
0.500
0.502
0.4
合格


YQSB-0045-02
0.500
0.497
-0.6
合格


YQSB-0045-03
0.500
0.493
-1.4
合格


YQSB-0045-04
0.500
0.493
-1.4
合格
0829
崂应3012H型
YQSB-0068
30.0
30.0
0
合格


YQSB-0069
30.0
29.7
-1
合格

大气采样器JH101
YQSB-0045-01
0.500
0.497
-0.6
合格


YQSB-0045-02
0.500
0.502
0.4
合格


YQSB-0045-03
0.500
0.501
0.2
合格


YQSB-0045-04
0.500
0.497
-0.6
合格


仪器校准结果中,流量校准测量前后校准误差在±5%以内,仪器性能符合质控要求。


8-3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仪器型号及编号
测量时间
校准声级[dB(A)]
标准声级[dB(A)]
示值误差[dB(A)]
技术要求[dB(A)]
是否合格

YQSB-0025-01
YQSB-0007
08
28
测量前
93.8
94.0
-0.2
≤±0.5
合格


测量后
93.9

-0.1

合格
YQSB-0025-01
YQSB-0007
08
29
测量前
93.9

-0.1

合格


测量后
94.0

0

合格


仪器校准结果中,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误差在±0.5以内,仪器性能符合质控要求。


8-4检测使用仪器、分析方法及检出限


检测项目
使用仪器
分析方法及标准号
检出限
pH值
PHS-3C型精密酸度计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6920-86
/
悬浮物
HZK-FA210型电子天平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
4mg/L
色度
/
稀释倍数法《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
/
化学需氧量
XJ-Ⅲ型
快速密闭消解仪
快速密闭催化消解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5mg/L
五日生
化需氧量
LRH-250A型
生化培养箱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2 mg/L
氨氮
UV-5200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0.025mg/L
石油类
MAI-50G型红外测油仪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0.04mg/L
磷酸盐
V-1100D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第三篇 第三章 七(三)
0.01mg/L
颗粒物(烟尘)
HZK-FA210型电子天平
《锅炉烟尘测定方法》GB 5468-91
/
颗粒物(粉尘)
HZK-FA210型电子天平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二氧化硫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3mg/m3
氮氧化物
崂应3012H型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1mg/m3
GC-2014C型气相色谱仪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六篇第二章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B)
0.010mg/m³
甲苯
GC-2014C型气相色谱仪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六篇第二章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B)
0.010mg/m³
二甲苯
GC-2014C型气相色谱仪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六篇第二章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B)
0.010mg/m³
VOCs
GC-2014C型气相色谱仪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 附录E
0.01 mg/m³
烟气黑度
QT201型林格曼测烟望远镜
测烟望远镜法(B)《空气与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0级
噪 声
AWA5680型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1B型
声级校准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九、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9-1生产工况

2018年828日-29日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验收期间该项目正常生产。8月28日生产五金制品0.31吨运行工况达到78%;8月29日生产五金制品0.32吨运行工况达到80%。符合竣工验收工况须达到75%以上的要求。




9-2废水检测结果表


点位

测项目

检测结果(2018年08月28日)

检测结果(2018年08月29日)

标准限值







第一个

频次

第二个

频次

第三个

频次

第一个

频次

第二个

频次

第三个

频次

/

回用水
处理前
监测口
pH值(无量纲)
3.29
3.66
3.51
3.47
3.30
3.72


悬浮物(mg/L)
44
42
40
41
39
46


色度稀释倍数
16
8
8
8
4
8


化学需氧量
(mg/L)
58
54
60
50
53
57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14.7
16.2
17.1
13.0
14.7
14.4


氨氮(mg/L)
1.13
1.22
1.03
1.21
1.07
1.26


磷酸盐(mg/L)
1.59
1.91
2.28
2.00
1.81
1.49


石油类(mg/L)
3.25
3.75
3.40
3.11
3.25
3.65

回用水
处理后
监测口
pH值(无量纲)
7.08
7.19
7.12
7.14
7.15
7.06
6.5~9.0

悬浮物(mg/L)
13
11
13
9
16
10
≤30

色度
<2
<2
2
2
<2
2
≤30

化学需氧量
(mg/L)
11
12
11
10
7
8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2.7
3.5
2.9
3.1
2.3
2.6
≤30

氨氮(mg/L)
0.044
未检出
未检出
0.059
0.035
未检出
--

磷酸盐(mg/L)
0.09
0.09
0.09
0.10
0.08
0.10
--

石油类(mg/L)
未检出
未检出
0.04
未检出
未检出
0.04
--
备注

参考《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标准限值。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回用水检测结果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标准限值




9-3废气检测结果表1


采样时间
检测点位
烟气
动压
(Pa)
烟气
静压
(KPa)
烟气
全压
(KPa)
标况
体积
(L)
烟气
流量
(m³/h)
烟气
温度
(℃)
烟气
含氧量
(%)
烟气
流速
(m/s)
2018年
08月28日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9.0
0.16
0.19
866.0
2905.4
33.6
18.2
5.9


27.0
0.09
0.12
887.0
2800.9
32.7
18.6
5.7


28.0
0.11
0.14
894.1
2852.1
32.8
18.2
5.8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43.0
0.09
0.13
1242.9
8492.7
33.6
18.1
7.2


45.0
0.11
0.15
1248.7
8691.6
33.4
18.0
7.3


48.0
0.10
0.15
1261.7
8979.1
33.2
18.1
7.6
2018年
08月29日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7.0
0.06
0.09
847.4
2806.2
32.4
18.2
5.7


29.0
0.09
0.12
886.7
2910.6
32.1
18.1
5.9


29.0
0.08
0.11
884.9
2911.0
32.2
18.2
5.9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45.0
0.11
0.15
1208.4
8712.4
32.9
18.0
7.3


47.0
0.12
0.17
1246.9
8895.6
33.4
18.3
7.5


50.0
0.13
0.18
1245.7
9185.1
32.2
18.1
7.7











9-4废气检测结果表2


采样时间
检测
点位
颗粒物(烟尘
烟气黑度()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实测
浓度
(mg/m³)
折算
浓度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实测
浓度(mg/m³)
折算
浓度(mg/m³)
排放
速率(Kg/h)
实测
浓度(mg/m³)
折算
浓度(mg/m³)
排放
速率
(Kg/h)
2018年
08月28日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4.7
29
0.014
/
8
50
0.023
15
94
0.044


6.4
47
0.018
/
8
58
0.022
11
80
0.031


5.0
31
0.014
/
6
38
0.017
10
62
0.029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1.0
6.0
0.0085
0.5
1
6
0.0085
4
24
0.034


0.96
5.6
0.0083
0.5
1
6
0.0087
4
23
0.035


1.3
7.8
0.012
0.5
2
12
0.018
4
24
0.036
2018年
08月29日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4.6
29
0.013
/
10
62
0.028
18
112
0.051


3.6
22
0.010
/
10
60
0.029
15
91
0.044


4.9
31
0.014
/
8
50
0.023
16
100
0.047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1.4
8.2
0.012
0.5
1
6
0.0087
6
35
0.052


0.96
6.2
0.0085
0.5
2
13
0.018
6
39
0.053


1.0
6.0
0.0092
0.5
1
6
0.0092
3
18
0.028
标准限值
/
20
/
1
/
50
/
/
200
/

备  注
烟囱高度:15m燃料:天然气;2018年08月28日CO实测浓度分别为15mg/m³、16mg/m³、12mg/m³、8mg/m³、6mg/m³、6mg/m³2018年08月29日CO实测浓度分别为18mg/m³、18mg/m³、14mg/m³、5mg/m³、6mg/m³、3mg/m³











参考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13271-20142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9-5废气检测结果表3


采样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标况流量
/h
检测结果
(mg/m³)
排放速率
kg/h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³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2018年
08月28日
2号废气处理设施1#喷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颗粒物
(粉
3943.6
56
0.22
/
/



3781.4
63
0.24





4022.7
50
0.20



2号废气处理设施2#喷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4058.4
78
0.32





4094.3
72
0.29





4020.9
59
0.24



2号废气处理设施打磨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3738.4
43
0.16





3695.7
28
0.10





3738.0
46
0.17



2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11469.1
<20
<0.11
120
2.9



11291.3
<20
<0.11





11214.5
<20
<0.11


2018年
08月29日
2号废气处理设施1#喷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3974.4
49
0.19
/
/



3896.9
57
0.22





3902.0
52
0.20



2号废气处理设施2#喷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3896.5
72
0.28





3817.5
83
0.32





3858.4
70
0.27



2号废气处理设施打磨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4091.5
53
0.22





4013.6
37
0.15





4014.9
50
0.20



2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11369.0
<20
<0.11
120
2.9



11295.7
<20
<0.11





11210.4
<20
<0.11


  气筒高15m







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9-6废气检测结果表4


采样时间
检测
点位
流量
(m3/h)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甲苯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二甲苯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2018
0828
1号废气处理设施1#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345.8
未检出
<1.2×10-5
3.05
0.0072
19.9
0.047
23.0
0.054


2456.4
0.287
7.0×10-4
2.93
0.0072
18.6
0.046
21.5
0.053


2369.6
未检出
<1.2×10-5
2.83
0.0067
16.7
0.040
19.5
0.046

1号废气处理设施2#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684.3
0.529
0.0014
1.67
0.0045
70.4
0.19
72.1
0.19


2734.6
0.277
7.6×10-4
1.28
0.0035
67.4
0.18
68.7
0.19


2667.1
0.368
9.8×10-4
1.53
0.0041
58.9
0.16
60.4
0.16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905.4
未检出
<1.5×10-5
1.03
0.0030
14.8
0.043
15.8
0.046


2800.9
0.210
5.9×10-4
1.53
0.0043
11.9
0.033
13.4
0.038


2852.1
0.206
5.9×10-4
1.14
0.0033
15.0
0.043
16.1
0.046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8492.7
未检出
<4.2×10-5
0.798
0.0068
16.1
0.14
16.9
0.14


8691.6
未检出
<4.3×10-5
0.656
0.0057
10.8
0.094
11.5
0.10


8979.1
未检出
<4.5×10-5
0.798
0.0072
15.1
0.14
15.9
0.14
标准限值
--
1
0.2
--
--
--
1.0
18
1.4

备注

排气筒高度15m。











参考《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
















9-7废气检测结果表5


采样时间
检测
点位
流量
(m3/h)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甲苯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二甲苯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mg/m³)
排放
速率
(kg/h)
2018
0829
1号废气处理设施1#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831.7
0.243
6.9×10-4
2.69
0.0076
17.1
0.048
19.8
0.056


2798.6
未检出
<1.4×10-5
2.40
0.0067
18.9
0.052
21.3
0.060


2788.4
未检出
<1.4×10-5
3.45
0.0096
18.3
0.051
21.8
0.061

1号废气处理设施2#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3012.3
0.413
0.0013
1.81
0.0055
72.1
0.22
73.9
0.22


3018.2
0.528
0.0016
1.77
0.0053
55.6
0.17
57.4
0.17


2989.6
0.296
8.8×10-4
1.30
0.0039
67.9
0.20
69.2
0.21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806.2
0.215
6.0×10-4
1.00
0.0028
13.5
0.038
14.5
0.041


2910.6
0.098
2.9×10-4
1.14
0.0033
14.9
0.043
16.0
0.047


2911.0
0.127
3.7×10-4
1.09
0.0032
14.2
0.041
15.3
0.045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8712.4
未检出
<4.4×10-5
0.729
0.0064
13.9
0.12
14.6
0.13


8895.6
未检出
<4.4×10-5
0.704
0.0063
15.9
0.14
16.6
0.15


9195.1
未检出
<4.6×10-5
0.808
0.0074
12.6
0.12
13.4
0.12
标准限值
--
1
0.2
--
--
--
1.0
18
1.4

备注

排气筒高度15m。











参考《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
















9-8废气检测结果表6


采样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标况流量
/h
检测结果
(mg/m³)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限值
mg/m³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2018年
08月28日
1号废气处理设施1#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总VOCs
2345.8
32.5
0.076
/
/



2456.4
33.7
0.083





2369.6
23.4
0.055



1号废气处理设施2#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684.3
102.6
0.28





2734.6
72.5
0.20





2667.1
63.2
0.17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905.4
24.1
0.070





2800.9
16.0
0.045





2852.1
35.0
0.10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8492.7
22.8
0.19
90
2.8



8691.6
15.3
0.13





8979.1
18.0
0.16


2018年
08月29日
1号废气处理设施1#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831.7
34.6
0.098
/
/



2798.6
26.5
0.074





2788.4
26.8
0.075



1号废气处理设施2#喷漆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3012.3
81.3
0.24





3018.2
69.1
0.21





2989.6
100.7
0.30



1号废气处理设施固化炉工序处理前监测口

2806.2
27.1
0.076





2910.6
20.4
0.059





2911.0
16.6
0.048



1号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

8712.4
17.1
0.15
90
2.8



8895.6
19.8
0.18





9195.1
16.4
0.15


气筒高15m







参考《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经水帘柜再引入卧式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二时段标准;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经卧式喷淋塔+UV光解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14)表2中的燃气炉标准


9-9噪声检测结果表


检测点位
主要噪声源
检测结果(2018年0828日)
备注






测量值
[dB(A)]
参考值
[dB(A)]
测量值
[dB(A)]
参考值
[dB(A)]
参考标准
达标情况


昼间
昼间
夜间
夜间


1#
机械
58.1
60
48.1
50
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达标
2#
机械
57.2

47.3


达标
3#
机械
57.7

48.0


达标
4#
机械
58.4

47.2


达标

检测结果(2018年0829日)






1#
机械
58.6
60
47.8
50

达标
2#
机械
57.9

48.4


达标
3#
机械
58.4

47.5


达标
4#
机械
57.5

48.3


达标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十、环境管理核查

10-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立项、环评、初步设计手续齐全。

10-2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

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双滤芯回收,再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引入卧式喷淋塔处理,再经UV光解处理,最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目前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10-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项目建立了环保档案,主要有环评文件、环保局批复文件等,要求员工按章执行。


















审批部门要求及实际建设落实情况


序号
审批部门要求
实际建设落实情况
1
按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项目已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工艺
2
项目脱脂、陶化工序后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一并经企业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可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前处理生产工序(水洗槽1#、水洗槽4#、水洗槽5#),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
3
项目喷粉产生粉尘,须经配套的双滤芯回收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回收的粉末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粉后固化炉产生有机废气和喷漆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二时段要求后高空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器产生废气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经检测,该项目喷漆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二时段标准喷粉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燃烧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达到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14中的燃气炉标准
4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12类标准
经检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
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实施分类收集,最大限度减少其排放量,对不能利用的废物须落实有效的安全处置措施。废脱脂液、废陶化液、水帘柜喷漆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污水预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项目原辅材料产品的废纸箱、废塑料袋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喷粉柜粉体回收装置回收的粉体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性漆废包装桶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前处理工序预脱脂、脱脂、陶化定期清理槽体产生的脱脂、陶化沉渣,水帘柜定期清捞产生的漆渣,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均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十二、验收检测结论及建议

12-1验收检测结论

经检测,该项目喷漆工序和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第二时段标准

喷粉工序中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燃烧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达到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14中的燃气炉标准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一期工程生产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前处理生产工序(水洗槽1#、水洗槽4#、水洗槽5#),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市政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

项目原辅材料产品的废纸箱、废塑料袋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喷粉柜粉体回收装置回收的粉体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性漆废包装桶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前处理工序预脱脂、脱脂、陶化定期清理槽体产生的脱脂、陶化沉渣,水帘柜定期清捞产生的漆渣,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均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已按规定处置。

12-2建议

严格遵守国家固废处置法律法规,规范处理处置固废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严格执行环境检测相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源的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污染排放进行定期的检测。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惠州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河背村惠环工业区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灯饰制品80吨、烤火炉145吨、挂具20吨
实际生产能力
灯饰制品40吨、烤火炉72吨、挂具10吨
环评单位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
审批文号
环建【201774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








开工日期
20165
竣工日期
20177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18年1月16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惠州市恒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惠州市恒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2018临007








验收单位
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70
所占比例(%)
23%








实际总投资(万元)
26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80
所占比例(%)
31%








废水治理(万元)
42
废气治理(万元)
35
噪声治理(万元)
1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2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72200m3/h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惠州丝涟床具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00MA4W76T960
验收时间
2018828-29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场实际排放总量(9)
全场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年;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十三、附件

附件1:关于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附件2: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委托书;

附件3: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临时排污许可证;

附件4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设备清单;

附件5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6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初步勘察情况一览表;

附件7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8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

附件9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工况说明

附件10: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

附件11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回用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

附件12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13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附件14现场照片。













附件1:关于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附件2: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委托书


附件3: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临时排污许可证


附件4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设备清单

附件5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6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初步勘察情况一览表


附件7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8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


附件9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况说明

附件10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应急预案备案;

附件11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

附件12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回用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


附件13惠州市恺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13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附件14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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