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 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发表时间:2021-07-27 18:20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李兴平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李兴平 项 目 负 责 人:李智林 报 告 编 写 人:张翔 建设单位: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电话:13798335656电话:13798335656 邮编:516700邮编:516700 地址:汕尾市陆河县陆河大道中心城对面埔二街一号地址:汕尾市陆河县陆河大道中心城对面埔二街一号 目录 1 项目概况1 2验收依据2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 3项目建设情况3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 3.2建设内容9 3.3污泥产生量14 3.4药剂使用情况14 3.5水平衡图15 3.6生产工艺16 3.7项目变动情况18 4环境保护设施18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8 4.1.1污水18 4.1.2废气18 4.1.3噪声19 4.1.4固(液)体废物19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5 5.1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25 5.2审批部门审批结论26 6验收执行标准27 6.1污水27 6.2废气29 6.3噪声29 6.4 总量控制指标29 7 验收监测内容30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30 7.1.1污水30 7.1.2废气30 7.1.3厂界噪声监测30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31 8.1人员31 8.2仪器设备32 8.3样品采样与分析33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0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0 9 验收监测结果40 9.1生产工况40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41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41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43 9.2.2.3废气45 9.2.2.4厂界噪声48 9.2.2.5主要因子去除率49 9.3采样照片49 9.4采样点位图53 10 验收监测结论54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54 10.1.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54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54 10.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55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55 12、附件60 附件1:关于准予陆河县上护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汕环陆河函[2021]4号;61 附件2:《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 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0)13号;63 附件3:污泥处置通知;67 附件4:验收检测委托书;71 附件5:工况说明;72 附件6:运行记录;73 附件7:加药记录;107 附件8:固废合同;109 附件9:污泥处置函114 附件10:污水厂管理制度 ;115 附件11:应急预案登记表、备案表及公示截图;126 附件12:排污许可证;130 附件13:验收检测报告;131 附件14:质控报告;146 附件15: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155 1 项目概况 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于陆河县上护镇,项目总投资1630.41万元,其中配套管网236万元,占地面积5299.079m2。上护镇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包括上护镇镇区、护北村、护二村、护南村、大各村、护东村,建设规模为2500m³/d,服务区域面积为2.7k㎡,总服务人口约1.5万人。项目员工为8人,年工作365天。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委托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 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05月25日取得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下发的《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0〕13号),项目2020年6月5日开工建设,2020年12月15日竣工,2021年5月1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并于2021年5月13日-6月30日进行调试。 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由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和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和规定,受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17日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于2021年07月03日-04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建设单位现根据相关验收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结合现场监测结果,编写本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于2021年07月24日组织施工单位以及验收检测单位召开了验收评审会,出具了验收评审意见,现根据验收意见结合验收监测报告,编写本验收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第四次修订; 5、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HJ978-2018; 7、《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0〕13号); 2、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3、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2021年6月。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陆河县上护镇,中心坐标(北纬N23.249494°,东经E115.583890°),东面为荒地,南面及北面为道路,西面为上护河。 图3-1-1项目位置图 东面南面 西面北面 图3-1-2 项目四至实景图 图3-1-3污水收集管网图 图3-1-4污水厂周边环境敏感分布点 图3-1-5管网沿线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图 3.2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陆河县上护镇,中心坐标(北纬N23.249494°,东经E115.583890°),东面为荒地,南面及北面为道路,西面为上护河。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30.41万元,其中配套管网236万元; 配套管网工程总长:2160m;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为8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天数为 365 天,每天 24 小时工作制。 处理规模:2500 m3/d。 服务范围:收集范围包括上护镇镇区、护北村、护二村、护南村、大各村、护东村,服务区面积 2.7km2,总服务人口约 1.5 万人。 表1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环评中设备数量 (台)实际中设备数量 (台)备注与环评批复文件相符性 1粉碎性格栅过栅流量Q=270m3/h,栅宽1m,N=4.0kw22一用一备相符 2提升泵Q=200m3/h,h=17m,N=22kW22一用一备相符 3细格栅栅宽0.6m,栅条间隙5mm,N=1.1kW22一用一备相符 4无轴螺旋输送压榨一体机Φ260,P=1.1KW11相符 5潜水搅拌机转速980rpm,直径260mm,N=1.5kW11相符 6潜水搅拌机转速980rpm,直径400mm,N=1.5kW44相符 7微孔曝气器氧利用率20%,服务面积0.5m /个,直径260mm380380相符 8无动力集水器Q=120m3/h,收水高度0.6m44相符 9回流泵Q=30m3/h,H=7.5m,N=1.6kW55四用一库备相符 10污泥泵Q=10m3/h,H=10m,N=0.75kW55四用一库备相符 11在线PH计PH:0-14,精确度±0.0111相符 12溶解氧测定仪测量范围0-20mg/L,精确度±0.5%33相符 13在线ORP仪测量范围-1999~+1999mV,分辨率1mV,准确度±1mV11相符 14污泥浓度计测量范围0-25g/L,分辨率0.01%,准确度±1%FS11相符 15超声波液位计测量范围5m,分辨率1mm,精度±3mm22相符 16框式搅拌机Φ2000,n=9.9r/min,P=0.75kW11相符 17框式搅拌机Φ2500,n=8.3r/min,P=1.1KW11相符 18搅拌机Φ1500,n=20r/min,P=2.2kW11相符 19潜污泵Q=65m3/h,H=12m,N=4.0kW22一用一备相符 20巴氏计量槽4#11相符 21罗茨鼓风机Q=16m3/min,P=58.8kPa,N=30kW22一用一备相符 22防腐型轴流风机DZ4.0,Q=3540m3/h,P=89Pa,N=0.12kw44相符 23PAC加药系统V=4m3加药桶(PE材质)1个,配电动搅拌机1台,转速980rpm,直径800mm,N=0.55kW、机械隔膜计量泵3台(1用1备),Q=80L/h,H=40m,N=0.75kW11相符 24PAM加药系统容1m3加药桶(PE材质)1个,配电动搅拌机机1台,转速980rpm,直径800mm,N=0.55kW、机械隔膜计量泵2台(1用1备),Q=80L/h,H=40m,N=0.75kW11相符 25活塞式空压机排气量0.53m3/min,最大供气压0.8Mpa,N=4KW11相符 26压榨系统压榨储水罐3m3,压榨泵2台(3m3/h,168m,3.0KW)11相符 27螺杆泵Q=15m3/h,h=60-80m,N=7.5KW221用1备相符 28污泥调理罐Φ1000mm,V=1.5m3,N=0.75KW11相符 29反冲洗系统V=1.5m3水箱1个; 反冲洗泵1台,Q=8m3/h,压力0.6Mpa,N=4KW11相符 30轴流风机Q=3540m3/h,P=89Pa,N=0.12kW44相符 31板框压滤机过滤面积50平方,进料压力≤0.6Mpa,液压压紧工作压力25Mpa,N=4KW11相符 32轴流风机Q=3540m3/h,P=89Pa,N=0.12kW44相符 33进水流量计02新增 34在线COD监测仪01新增 35在线氨氮监测仪01新增 表2项目工程内容及组成 序号名称尺寸环评数量实际数量与环评相符性 1.1格栅/沉砂槽1.64m×3.03 m×1.5m2格2格相符 1.45m×14.27m×1.5m1格1格相符 1.2间歇式泥膜生化反应池27.5m×18.25m×6.0m1座1座相符 1.3微絮凝池3m×10m×3.8m1座1座相符 1.4斜管沉淀池3m×6m×3.8m2格2格相符 2重力式无阀滤池3.3m×6.8m×4.9m2格2格相符 3污水池/接触池6.6m×8.85m×2.7m1座1座相符 6.6m×6m×3.1m2格2格相符 4巴氏计量槽8.85m×0.8m×2.3m1座1座相符 5.1贮泥池3m×3m×5.6m1座1座相符 5.2调理池2m×2m×2.5m1座1座相符 6配电间、风机房13.4m×6.24m×4.5m1间1间相符 7加药/脱水间设备房13.4m×6.24m×4.5m1间1间相符 8板框压滤机房9.0m×6.0m×8.3m2层2层相符 9综合楼18.0m×10.5m×10.8m2层2层相符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 序号审批部门要求实际建设落实情况 1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项目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 NH3、H2S、臭气浓度等,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进入大气环境,排 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符合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 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3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 取隔声、减振、吸声处理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已按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鼓风机和空压机等噪声大的机械设备须采取消声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泥饼等。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栅渣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泥饼利用板框式脱水机脱水后,就近运至陆河县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已按要求对污泥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污泥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污泥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脱水处理,统一收集后运至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项目目前污泥产生量小,至今只产生1t,还未开始转运;格栅渣统一收集后运至陆河县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在线设备的废液均由设备自带废液桶储存,废液桶到一定量后,置换新的废液桶(储存量10公斤,密封),原废液桶废液登记后由专车运输至水唇厂废液储存间储存,并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集统一处置。 3.3污泥产生量 名称年产量日产量备注 污泥273t/a0.75t日产量为验收当天基准计算 3.4药剂使用情况 序号原料名称环评数量(t/a)实际数量(t/a) 1PAC68.0t/a59.0t/a 2PAM0.15t/a0.11t/a 3.5水平衡图 3.6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说明: 由污水干管输送到厂内的污水进入处理系统,由污水泵提升到细格栅渠,细格栅渠与沉砂池合建,污水经细格栅可去除污水中残留的细小固体杂物及漂浮物,如塑料薄膜袋之类的垃圾,然后进入旋流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粒径大于0.2mm 的砂粒,以使无机砂与有机物分离开来,保证后续工艺的设备不受砂粒的磨损。 污水进入间歇式泥膜反应池。将反应池分为了生物选择区、缺氧区和主曝气区三部分,运行阶段可划分为进水搅拌或曝气阶段、曝气阶段、静置沉淀阶段和排气(闲置)阶段这四个阶段,能间歇性地和周期性地循环操作。运行过程是一个厌氧/缺氧/好氧交替运行的环境,具有一定脱氮除磷效果,废水以推流方式运行,而各反应区则以完全混合的形式运行以实现同步硝化一反硝化和生物除磷。具有工艺流程简单,占地面积小,投资较低,生化反应推动力大,沉淀效果好,运行灵活,抗冲击能力强,不易发生污泥膨胀,适用范围广,适合分期建设,剩余污泥量小,性质稳定等优点。并通过在主反应池添加悬浮填料,能够更好的适应村镇污水进水浓度、水量波动大的特征。 污水处理采用间歇式泥膜复合工艺产生的污泥量很少。剩余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后进行脱水。干污泥外运。 采用投加氯片消毒后,污水外排。 3.7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项目批复的配套管网工程总长为2320m,实际配套管网工程总长为2160m; 2、项目原污泥处置方式按照批复及环评报告要求,由板框压滤机脱水至60%以下后交于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现如今按照最新政策通知要求整改,由原先定制外运卫生填埋变至统一收集后运至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3、项目新增COD及NH3-N的在线监控系统; 以上变动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涉及重大变动清单内容,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污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上护镇镇区、护北村、护二村、护南村、大各村、护东村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格栅-沉砂池-缺氧池-好氧池-后置反硝化+微絮凝池+无阀滤池+接触池/厂区污水池”处理后排放至附近小溪。 4.1.2废气 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主要来自提升泵站、格栅间、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间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氨等,项目对臭气源进行局部加盖、加罩密封,尽可能减少臭气外溢。 4.1.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厂区鼓风机以及水泵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首先在工艺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产生噪声的设备处放置消声器、隔声罩、减震器对产生的噪声进行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的作用;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级 序号噪声源数量 (台)治理前噪声源强采取治理措施治理后噪声 源强 1细格栅270~80厂房隔声55 2潜水搅拌机570~80减振垫、隔声罩55 3框式搅拌机280~90减振垫、隔声罩60 4搅拌机170~80厂房隔声55 5潜污泵270~80厂房隔声55 6污泥回流泵580~90减振垫、隔声罩60 7污泥泵580~90减振垫、隔声罩60 8风机270~80隔声罩、消声器、减振垫55 9脱水机180~90减振垫、厂房隔声60 10螺杆泵270~80减振垫、隔声罩55 4.1.4固(液)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及沉砂、在线设备废液、员工生活垃圾等。 (1)污泥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剩余污泥,这些污泥含水率高、体积大、不稳定、易腐烂,并有一定的臭味。本工程建有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间,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统一收集后运至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项目目前污泥产生量小,至今只产生1t,还未开始转运。 (2)格栅渣及沉砂 本项目细格栅运行过程中将夹杂在污水中的城市生活垃圾隔除,主要成分有塑料袋、纸张、小石块以及大颗粒物质等,属于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沉砂粒是沉砂池中由砂水分离器中分理出来的无机砂粒、沉淀物,均是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无机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对不大,易于处置,统一收集后运至陆河县消纳场处理。 (3)在线设备废液 项目在线设备的废液均由设备自带废液桶储存,废液桶到一定量后,置换新的废液桶(储存量10公斤,密封),原废液桶废液登记后由专车运输至水唇厂废液储存间储存,并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集统一处置。 (4)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4kg/d,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固体废物汇总表 名 称产生部位产生量 (t/a)含水率(%)主要成分处置措施 栅渣格 栅56.480塑料、玻璃等 废物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无机固体 颗粒沉砂池32.960砂石等无机 固体颗粒物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脱水污泥间歇式泥膜反应池77.6760有机物加入絮凝剂后利用板框式脱水机脱水后,运至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生活垃圾办公生活0.62//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外运 处理 现场设备 DO 溶解氧设备转股式格栅两台 转股式格栅两台回流泵1.2.3.4个池 转股式格栅控制柜出水电动阀1.2.3.4个池 曝气电动阀1.2.3.4个池加药房控制开关 螺杆泵、PAC、PVC等控制开关处泵管 螺杆泵脱泥设备 风压机冷干机等计量槽控制开关、流量计 进水流量计配电房开关控制处 风机两台调理池搅拌机控制箱开关 板框压滤机控制箱板框压滤机 搅拌机控制箱污水最终汇入口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上护镇镇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本项目进行处理。COD、NH3-N 浓度分别为 13.3241mg/L 和 0.2011mg/L,分别占评价标准的 66.62%和 20.11%,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限值,未出现超标。故本项目的建设,对改善上护水的水质必将产生很大的作用,不会对上护水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已经被大量工程实例验证的污水工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尾水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项目尾水的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上护水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尾水排放口设置合理。本项目的建设是一项改善水质环境及规范城市面貌的市政工程,它的建成运行将大大减少上护镇生活污水对上护水的污染,对改善上护水的水质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正常情况下,项目外排 NH3 和 H2S 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70m 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 0.0006274mg/m3 和 0.0002409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的 3.14%和 2.41%,恶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采用生物除臭工艺进行恶臭气体治理是可行的。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房为中心、边长为 5km 的矩形区域,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项目所在行政区汕尾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 H2S 和 NH3,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1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栅渣与厂区其它生活垃圾一起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污泥量较小,且所产生的污泥经厂区脱水之后,泥饼含水率小于60%,为非流质固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议将脱水污泥就近运至陆河县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5.2审批部门审批结论 (1)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 (2)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NH3、H2S、臭气浓度等,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进入大气环境,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3)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处理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泥饼等。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处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栅渣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泥饼利用板框式脱水机脱水后,就近运至陆河县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6验收执行标准 6.1污水 项目污水符合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陆河县上护镇水质净化厂)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浓度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 序号污染物(GB18918-2002) 一级标准(A标准)(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污证许可排放浓度执行限值 1pH值(无量纲)6-96-96-96-9 2水温(℃)-------- 3色度(稀释倍数)30403030 4悬浮物(mg/L)10201010 5总氮(以N计)(mg/L)15--1515 6氨氮(以N计)(mg/L)51055 7总磷(以P计)(mg/L)0.5--0.50.5 8化学需氧量(mg/L)50404040 9五日生化需氧量(mg/L)10201010 1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5.00.50.5 11总砷(mg/L)0.01--0.10.1 12总汞(mg/L)0.001--0.0010.001 13总铅(mg/L)0.1--0.10.1 14总镉(mg/L)0.01--0.010.01 15总铬(mg/L)0.1--0.10.1 16六价铬(mg/L)0.05--0.050.05 17石油类(mg/L)15.011 18动植物油(mg/L)11011 19粪大肠菌群(个/L)1000--10001000 20总余氯-------- 21烷基汞甲基汞(mg/L)--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乙基汞(mg/L) 6.2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 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控制项目二级标准单位 1氨1.5mg/m3 2硫化氢0.06mg/m3 3臭气浓度(无量纲)20无量纲 4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 6.3噪声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厂界外声功能区类别时段 昼间夜间 26050 6.4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陆河县上护镇水质净化厂)国家排污许可证文件要求规定: 序号项目排放总量单位 1化学需氧量36.5吨/年 2生化需氧量9.125吨/年 3氨氮4.563吨/年 4总磷0.4563吨/年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7.1.1污水 排放源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污水污水设施处理前采样口pH值、水温、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以N计)、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汞、总砷、总铬、总铬、六价铬、总铅、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烷基汞1天4次,连续检测2天 污水设施处理后检测口 7.1.2废气 排放源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烷1天3次,连续检测2天 7.1.3厂界噪声监测 种类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频次 厂界噪声厂界外共设4个检测点等效声级昼间、夜间各检测1次,连续检测2天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人员 参与本次监测的人员都已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均持“广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发放的上岗证持证上岗,人员详细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上岗证编号备注 1李定邦粤JC2018-7598采样 2黄伟鹏粤JC2021-0146采样 3杨国华粤JC2016-6319采样 4孙显彪粤JC2021-0014采样 5周淑婷粤JC2018-7595分析 6夏杨粤JC2019-0149分析 7林仪粤JC2019-0152分析 8丁梓钿粤JC2019-0151分析 9廖雅颖粤JC2020-0149分析 10叶志发粤JC2018-7686分析 11曾逸衡粤JC2020-0588分析 12陈健粤JC2020-0589分析 13刘美婷粤JC2018-7596分析 14林夏粤JC2018-7681分析 15黄素芬粤JC2017-7198分析 16张广英粤JC2018-7601分析 17钟万同粤JC2019-0009分析 18钟志彬粤JC2018-7600分析 19罗芳粤JC2018-7685分析 20郑斌粤JC2018-7683分析 8.2仪器设备 本次检测所用的分析仪器设备均已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详情见下表 序号仪器编号仪器型号及名称上次检定/校准日期下次检定/校准日期 1YQSB-0055-05 PHBJ-260型 便携式PH计2020.10.102021.10.09 2YQSB-0014-01HZK-FA210型 万分之一天平2020.07.292021.07.28 3YQSB-0050-01GC-2014C型 气相色谱仪2021.01.062023.01.05 4YQSB-0003-02UV-5200型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021.04.062022.04.05 5YQSB-0070-01XJ-Ⅲ型 快速密闭消解仪2020.07.292021.07.28 6YQSB-0003-01UV-5200型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021.04.062022.04.05 7YQSB-0002-01MAI-50G型 红外测油仪2021.01.062022.01.05 8YQSB-0051-01AA-6880型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021.04.062022.04.05 9YQSB-0117-01GFA-6880型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021.01.162022.01.15 10YQSB-0049-02BAF-2000型 原子荧光光度计2021.01.062022.01.05 11YQSB-0052-01LRH-150-S型 恒温恒湿培养箱2021.04.062022.04.05 12YQSB-0053-01LRH-250A型 生化培养箱2021.04.062022.04.05 13YQSB-0001-01V-1100D型 可见分光光度计2020.07.292021.07.28 14YQSB-0147-01DGB-403F型 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2021.06.282022.06.27 8.3样品采样与分析 1.严格按照标准与规范进行采样与分析,具体采样与分析标准详见下表: 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检出限 pH值《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便携式pH计法(B)3.1.6(2)/ 水温《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点到温度计测定法》GB/T 13195-1991/ 色度 稀释倍数法《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 11903-89/ 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894mg/L 总氮(以N计)《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0.05mg/L 氨氮(以N计)《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0.025mg/L 化学需氧量快速密闭消解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4mg/L 五日 生化需氧量《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2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 7494-870.05mg/L 总砷《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3×10-4mg/L 总汞《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4×10-5mg/L 总铅《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870.05mg/L 总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年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镉、铜和铅 (B)3.4.7(4)1×10-4mg/L 总铬《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第三篇 第四章 九 (一)0.03mg/L 六价铬《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870.004mg/L 石油类《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0.06mg/L 动植物油《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0.06mg/L 粪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 HJ 347.2-201820MPN/L 烷基汞甲基汞《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204-931×10-5mg/L 2×10-5mg/L 乙基汞 臭气浓度《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93/ 氨《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0.01 mg/m3 硫化氢《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第四版增补版)0.001mg/m3 甲烷《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0. 06mg/m3 2.所有水样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及对应项目分析标准的要求计算平行样的相对偏差或允差,其相对偏差及允差测试结果均满足《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表1及对应项目分析标准的要求,分析结果如下: 2.1现场平行样分析 检测项目2021年07月03日相对 偏差%2021年07月04日相对 偏差% 采样样品现场平行采样样品现场平行 pH值(无量纲)7.337.310.02 (允差)7.547.520.02 (允差) 水温(℃)23.523.50.00 (允差)27.527.40.01 (允差) 色度(稀释倍数)440.00220.00 悬浮物(mg/L)68-14.29 876.67 总氮(以N计)(mg/L)3.773.92-1.95 3.033.42-6.05 氨氮(以N计)(mg/L)2.752.485.16 0.3980.456-6.79 总磷(以P计)(mg/L)0.100.100.000.130.130.00 化学需氧量(mg/L)20200.002427-5.88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8.28.4-1.20 7.48.7-8.0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160.1214.29 0.130.0918.18 总砷(mg/L)6.0×10-35.9×10-30.843.4×10-32.7×10-311.48 总汞(mg/L)5.8×10-44.6×10-411.544.9×10-43.3×10-419.51 总铅(mg/L)0.05L0.05L/0.05L0.05L/ 总镉(mg/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 总铬(mg/L)0.03L0.03L/0.03L0.03L/ 六价铬(mg/L)0.004L0.004L/0.004L0.004L/ 石油类(mg/L)0.06L0.06L/0.06L0.06L/ 动植物油(mg/L)0.06L0.06L/0.06L0.06L/ 总余氯(mg/L)0.640.584.920.570.4314.00 烷基汞甲基汞(mg/L)1×10-5L1×10-5L/1×10-5L1×10-5L/ 乙基汞(mg/L)2×10-5L2×10-5L/2×10-5L2×10-5L/ 2.2现场空白样分析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 2021年07月03日2021年07月04日 全程序空白运输空白全程序空白运输空白 色度(稀释倍数)<2<2<2<2 悬浮物(mg/L)4L4L4L4L 总氮(以N计)(mg/L)0.05L0.05L0.05L0.05L 氨氮(以N计)(mg/L)0.025L0.025L0.025L0.025L 总磷(以P计)(mg/L)0.01L0.01L0.01L0.01L 化学需氧量(mg/L)4L4L4L4L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0.5L0.5L0.5L0.5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05L0.05L0.05L0.05L 总砷(mg/L)3×10-4L3×10-4L3×10-4L3×10-4L 总汞(mg/L)4×10-5L4×10-5L4×10-5L4×10-5L 总铅(mg/L)0.05L0.05L0.05L0.05L 总镉(mg/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 总铬(mg/L)0.03L0.03L0.03L0.03L 六价铬(mg/L)0.004L0.004L0.004L0.004L 石油类(mg/L)0.06L0.06L0.06L0.06L 动植物油(mg/L)0.06L0.06L0.06L0.06L 粪大肠菌群(个/L)<20<20<20<20 烷 基 汞甲基汞(mg/L)1×10-5L1×10-5L1×10-5L1×10-5L 乙基汞(mg/L)2×10-5L2×10-5L2×10-5L2×10-5L 2.3实验室空白样分析 检测项目检测结果 实验室空白1实验室空白2 色度(稀释倍数)<2<2 悬浮物(mg/L)4L4L 总氮(以N计)(mg/L)0.05L0.05L 氨氮(以N计)(mg/L)0.025L0.025L 总磷(以P计)(mg/L)0.01L0.01L 化学需氧量(mg/L)4L4L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0.5L0.5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05L0.05L 总砷(mg/L)3×10-4L3×10-4L 总汞(mg/L)4×10-5L4×10-5L 总铅(mg/L)0.05L0.05L 总镉(mg/L)2.5×10-5L2.5×10-5L 总铬(mg/L)0.03L0.03L 六价铬(mg/L)0.004L0.004L 石油类(mg/L)0.06L0.06L 动植物油(mg/L)0.06L0.06L 粪大肠菌群(个/L)<20<20 烷 基 汞甲基汞(mg/L)1×10-5L1×10-5L 乙基汞(mg/L)2×10-5L2×10-5L 2.4实验室平行样分析 检测项目样品1样品2相对 偏差%样品3样品4相对 偏差%样品5样品6相对 偏差% 色度(稀释倍数)880.00440.00/// 悬浮物(mg/L)2426-4.00 29290.00/// 总氮(以N计)(mg/L)14.3314.43-0.35 15.0515.16-0.36 15.4615.460.00 氨氮(以N计)(mg/L)7.6217.674-0.35 5.8585.911-0.45 /// 总磷(以P计)(mg/L)0.1050.1050.000.1440.1440.00 /// 化学需氧量(mg/L)67.464.91.89 62.361.01.05 24.124.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28.7529.20-0.78 7.307.56-1.75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3460.348-0.29 0.2180.220-0.46 /// 总砷(mg/L)0.01560.01511.63 0.01780.0187-2.47 /// 总汞(mg/L)5.5×10-46.0×10-4-4.353.4×10-43.2×10-43.03/// 总铅(mg/L)0.05L0.05L/0.05L0.05L//// 总镉(mg/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 总铬(mg/L)0.03L0.03L/0.03L0.03L//// 六价铬(mg/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 石油类(mg/L)0.06L0.06L/0.06L0.06L//// 动植物油(mg/L)0.06L0.06L/0.06L0.06L//// 烷 基 汞甲基汞(mg/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 乙基汞(mg/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 2.5实验室加标样分析 检测项目加标量 mg加标 回收率%加标量 mg加标 回收率%加标量 mg加标 回收率% 总氮(以N计)0.01103.10.01102.1// 氨氮(以N计)0.0192.10.01102.6// 总磷(以P计)0.0194.10.0194.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98.70.0599.1// 总铅0.196.90.198.9// 总铬0.195.60.197.6// 六价铬1×10-395.51×10-397.51×10-399.6 石油类0.1108.50.1109.5// 2.6实验室质控样分析 项目质控样是否合格 检测结果(mg/L)范围(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202180-230是 198是 砷0.01350.0146±0.0015是 0.0137是 化学需氧量102104±5是 105是 2524.9±5%是 镉0.01320.0128±0.0008是 汞5.91×10-36.49×10-3±5.3×10-4是 4.13×10-34.23×10-3±3.6×10-4是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 (2)检测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检测技术规范相关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进行; (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噪声仪等设备使用前后均进行相关检查、校准,确保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经校核、审核后经授权签字人审定签发。 8.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仪器型号及编号测量时间校准声级 [dB(A)]标准声级 [dB(A)]示值误差 [dB(A)]技术要求[dB(A)]是否 合格 AWA5680 YQSB-0025-034月 20日测量前93.894.00.2±0.5合格 测量后93.90.1合格 AWA5680 YQSB-0025-034月 21日测量前93.80.2合格 测量后93.90.1合格 仪器校准结果中,噪声仪测量前、后校准示值误差为-0.2~-0.10dB(A),仪器性能符合质控要求。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在7月3-4日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况为:3日处理水量大约为780m3/d,设计负荷为2500m3/d,生产负荷达到31.2%;4日处理水量大约为805m3/d,设计负荷为2500m3/d,生产负荷达到32.2%。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污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上护镇镇区、护北村、护二村、护南村、大各村、护东村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格栅-沉砂池-缺氧池-好氧池-后置反硝化+微絮凝池+无阀滤池+接触池/厂区污水池”处理后排放至附近小溪。 9.2.1.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主要来自提升泵站、格栅间、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间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氨等,项目对臭气源进行局部加盖、加罩密封,尽可能减少臭气外溢。 9.2.1.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厂区鼓风机以及水泵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首先在工艺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产生噪声的设备处放置消声器、隔声罩、减震器对产生的噪声进行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的作用;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及沉砂、在线设备废液、员工生活垃圾等。 (1)污泥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剩余污泥,这些污泥含水率高、体积大、不稳定、易腐烂,并有一定的臭味。本工程建有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间,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统一收集后运至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项目目前污泥产生量小,至今只产生1t,还未开始转运。 (2)格栅渣及沉砂 本项目细格栅运行过程中将夹杂在污水中的城市生活垃圾隔除,主要成分有塑料袋、纸张、小石块以及大颗粒物质等,属于一般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沉砂粒是沉砂池中由砂水分离器中分理出来的无机砂粒、沉淀物,均是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无机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对不大,易于处置,统一收集后运至陆河县消纳场处理。 (3)在线设备废液 项目在线设备的废液均由设备自带废液桶储存,废液桶到一定量后,置换新的废液桶(储存量10公斤,密封),原废液桶废液登记后由专车运输至水唇厂废液储存间储存,并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集统一处置。 (4)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4kg/d,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污水 表1 采样日期检测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前检测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检测口标准 限值 第一频次第二频次第三频次第四频次第一频次第二频次第三频次第四频次 2021年 07月03日pH值(无量纲)7.767.537.687.597.337.287.507.396~9 水温(℃)26.226.426.627.123.524.023.824.1-- 色度(稀释倍数)8888422230 悬浮物(mg/L)25282630687810 总氮(以N计)(mg/L)13.814.413.915.13.773.943.923.9015 氨氮(以N计)(mg/L)7.367.657.577.942.752.582.472.505 总磷(以P计)(mg/L)1.771.821.801.850.100.110.100.110.5 化学需氧量(mg/L)676465662022222140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0.829.229.031.28.29.08.88.9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330.350.370.340.160.110.140.120.5 总砷(mg/L)0.01480.01550.01500.01546.0×10-36.9×10-35.9×10-35.7×10-30.1 总汞(mg/L)1.73×10-31.55×10-31.34×10-31.36×10-35.8×10-45.4×10-45.3×10-44.9×10-40.001 总铅(mg/L)0.05L0.05L0.05L0.05L0.05L0.05L0.05L0.05L0.1 总镉(mg/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0.01 总铬(mg/L)0.03L0.03L0.03L0.03L0.03L0.03L0.03L0.03L0.1 六价铬(mg/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5 石油类(mg/L)0.06L0.06L0.06L0.06L0.06L0.06L0.06L0.06L1 动植物油(mg/L)0.070.070.070.080.06L0.06L0.06L0.06L1 粪大肠菌群(个/L)4.4×1055.0×1055.2×1055.4×1056206906406401000 总余氯(mg/L)0.04L0.04L0.04L0.04L0.640.700.590.41-- 烷基汞甲基汞(mg/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不得检出 乙基汞(mg/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 备注参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注: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方法检出限”加“L”表示。 表2 采样日期检测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前检测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检测口标准 限值 第一频次第二频次第三频次第四频次第一频次第二频次第三频次第四频次 2021年 07月04日pH值(无量纲)7.837.717.967.647.547.597.417.346~9 水温(℃)26.327.026.926.527.526.526.326.0-- 色度(稀释倍数)4888222<230 悬浮物(mg/L)29302832879810 总氮(以N计)(mg/L)13.215.514.514.33.033.813.633.4415 氨氮(以N计)(mg/L)6.045.886.105.960.3980.4450.4190.4775 总磷(以P计)(mg/L)1.711.761.701.780.130.160.140.160.5 化学需氧量(mg/L)646258622426252840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0.829.627.428.47.47.88.18.9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190.220.210.200.130.090.100.080.5 总砷(mg/L)0.01470.01570.02010.01823.4×10-34.4×10-34.8×10-33.2×10-30.1 总汞(mg/L)1.41×10-31.12×10-31.11×10-31.21×10-34.9×10-44.3×10-43.7×10-43.4×10-40.001 总铅(mg/L)0.05L0.05L0.05L0.05L0.05L0.05L0.05L0.05L0.1 总镉(mg/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2.5×10-5L0.01 总铬(mg/L)0.03L0.03L0.03L0.03L0.03L0.03L0.03L0.03L0.1 六价铬(mg/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04L0.05 石油类(mg/L)0.06L0.06L0.06L0.06L0.06L0.06L0.06L0.06L1 动植物油(mg/L)0.070.070.070.070.06L0.06L0.06L0.06L1 粪大肠菌群(个/L)6.3×1057.0×1056.4×1056.9×1057607207907601000 总余氯(mg/L)0.04L0.04L0.04L0.04L0.570.810.660.71-- 烷基汞甲基汞(mg/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1×10-5L不得检出 乙基汞(mg/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2×10-5L 备注参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注: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方法检出限”加“L”表示。 9.2.2.3废气 (1)无组织排放 表3 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 测 结 果 臭气浓度 (无量纲)氨 (mg/m3)硫化氢 (mg/m3) 2021年 07月03日G1120.01 0.002 110.01 0.002 130.01 0.002 G2160.05 0.004 150.05 0.004 160.06 0.004 G3150.05 0.005 170.06 0.005 130.07 0.005 G4160.09 0.009 180.09 0.009 150.10 0.009 G512<0.010.002 11<0.010.002 13<0.010.002 G6140.020.003 170.020.003 180.020.003 G7170.050.003 160.040.003 160.050.003 G8150.060.003 160.060.003 170.070.003 最高允许浓度201.50.06 备注参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 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表4 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 测 结 果 臭气浓度 (无量纲)氨 (mg/m3)硫化氢 (mg/m3) 2021年 07月04日G1100.01 0.002 130.01 0.002 120.01 0.002 G2140.08 0.004 160.09 0.004 160.08 0.004 G3180.06 0.005 160.05 0.005 170.06 0.005 G4150.12 0.009 140.11 0.009 180.11 0.009 G512<0.010.002 12<0.010.002 13<0.010.002 G6150.05 0.003 170.04 0.003 160.05 0.003 G7160.07 0.003 140.07 0.003 150.07 0.003 G8170.06 0.003 180.06 0.003 160.06 0.003 最高允许浓度201.50.06 备注参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 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表5 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结果 甲烷(%)均值(%) 2021年 07月03日G90.00020.0002 0.0002 0.0002 0.00020.0002 0.0002 0.0002 0.00020.0002 0.0002 0.0002 2021年 07月04日0.00020.0002 0.0002 0.0002 0.00020.0002 0.0002 0.0002 0.00020.0002 0.0002 0.0002 最高允许浓度/1 备注参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 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二级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项目无组织废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9.2.2.4厂界噪声 表6 检测时间检测点位置 如示图主要 噪声源测量值Leq[dB(A)]参考值Leq[dB(A)]测量值Leq[dB(A)]参考值Leq[dB(A)] 昼间昼间夜间夜间 2021年 7月3日项目东侧边界外一米处N1机械、交通51604850 项目南侧边界外一米处N2机械、环境5047 项目西侧边界外一米处N3机械、环境5146 项目北侧边界外一米处 N4机械、环境5146 2021年 7月4日项目东侧边界外一米处N1机械、交通5246 项目南侧边界外一米处N2机械、环境5246 项目西侧边界外一米处N3机械、环境5247 项目北侧边界外一米处 N4机械、环境5244 备注2021年7月3日:天气情况:晴;风速:1.2m/s 2021年7月4日:天气情况:请;风速:1.3m/s 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9.2.2.5主要因子去除率 表7 检测项目采样日期(7月3日)采样日期(7月4日) 处理前浓度处理后浓度去除率(%)处理前浓度处理后浓度去除率(%) 悬浮物(mg/L)2567629872 总氮(以N计)(mg/L)13.83.777313.23.0377 氨氮(以N计)(mg/L)7.362.75636.040.39893 总磷(以P计)(mg/L)1.770.10941.710.1392 化学需氧量(mg/L)672070642463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0.88.27330.87.47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330.16520.200.0860 动植物油(mg/L)0.070.06L570.070.06L57 粪大肠菌群(个/L)4.4×105620996.3×10576099 9.3采样照片 污水处理前1污水处理前2 污水处理前3污水处理前4 污水处理后1污水处理后2 污水处理后3污水处理后4 废气检测照片1废气检测照片2 废气检测照片3废气检测照片4 废气检测照片5废气检测照片6 噪声检测照片1噪声检测照片2 噪声检测照片3噪声检测照片4 噪声检测照片5噪声检测照片6 噪声检测照片7噪声检测照片8 9.4采样点位图 图3采样点位示意图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1.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在7月3-4日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况为:3日处理水量大约为780m3/d,设计负荷为2500m3/d,生产负荷达到31.2%;4日处理水量大约为805m3/d,设计负荷为2500m3/d,生产负荷达到32.2%。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项目项目设计水量 m³/d污染物允许 排放浓度 mg/L污染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 t/a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排放总量 t/a验收监测平均排放浓度 mg/L核算排放总量 t/a 化学需氧量25004036.536.523.521.4 五日生化需氧量109.1259.1258.38757.65 氨氮54.5634.5631.5048751.37 总磷0.50.45630.45630.126250.115 备注核算排放总量(t/a)=验收监测平均排放浓度*设计水量*工作时间*1000*10-9 根据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TRY210400501-01)结果表明:项目污水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污染物(COD、BOD5、氨氮、总磷)的排放总量《符合关于准予陆河县上护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汕环陆河函[2021]4号》文件中对本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10.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项目建立了环保档案、环保管理制度等,主要有环评文件、环保局批复文件、应急预案等,要求员工按章执行。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上护水质净化厂)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上护镇护南村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2500 m³/d实际生产能力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审批文号汕环陆河审[2020] 13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2017.10.25竣工日期2020.12.15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湖北浩宇给水排水设计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西银龙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441523D13 验收单位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 投资总概算(万元)1788.67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1788.67所占比例(%)100 实际总投资1630.41实际环保投资(万元)1630.41所占比例(%)100 废水治理(万元)万元废气治理(万元)万元固体废物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万元其他(万元)/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8750 运营单位金中环保(陆河)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41523MA4WP34X39验收时间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场实际排放总量(9)全场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 COD25023.50mg/L40 mg/L228.15191.62523.523.5/23.523.5/- BOD51508.395mg/L10 mg/L136.875127.758.3958.395/8.3958.395/- SS2007.625mg/L10 mg/L182.50173.3757.6257.625/7.6257.625/- NH3-N301.503mg/L5 mg/L27.37522.8121.5031.503/1.5031.503/- TP4.00.126mg/L0.5 mg/L3.653.1940.1260.126/0.1260.126/- 硫化氢///0.015/0.0022//0.015//- 氨(氨气)///0.396/0.057//0.396//- 臭气浓度//////////// 生活垃圾///0.91//////// 栅渣及沉沙///105.85////////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数值+L表示未 附图1:平面布置图 附图2项目四至图 附图3工艺流程图 12、附件 附件1:关于准予陆河县上护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汕环陆河函[2021]4号; 附件2:《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 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0)13号; 附件3:污泥处置通知; 附件4:验收检测委托书; 附件5:工况说明; 附件6:运行记录; 附件7:加药记录; 附件8:固废合同; 附件9:污泥处置函; 附件10:污水厂管理制度 ; 附件11:应急预案登记表、备案表及公示截图; 附件12:排污许可证; 附件13: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14:质控报告; 附件15: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附件1:关于准予陆河县上护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汕环陆河函[2021]4号; 附件2:《陆河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 PPP 项目——上护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0)13号; 附件3:污泥处置通知; 附件4:验收检测委托书; 附件5:工况说明; 附件6:运行记录; 附件7:加药记录; 附件8:固废合同; 附件9:污泥处置函 附件10:污水厂管理制度 ; 附件11:应急预案登记表、备案表及公示截图; 附件12:排污许可证; 附件13: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14:质控报告; 附件15: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