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 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发表时间:2021-05-26 18:02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韩雁飞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韩雁飞 项目负责人:刘丰铭 报告编写人:刘丰铭
1 项目概况 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惠澳大道东侧(E114°27'30.27",N23°1'55.35")。主要收集处理古塘坳、河南岸、金山湖、南部新城、数码工业园、麦地街道等区域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项目第二期(组)工程建成后处理规模为10万t/d,为改善园区水环境,确保园区污水全部受纳处理并达标排放。 根据2018 年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做好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函》(惠市规建函【2018】454 号)文件要求,经讨论决定,惠州水务集团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对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进行提标,本次提标主要内容为:1、生物池内增加曝气系统、新建中间提升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带式脱水机更换为离心脱水机,污水处理规模不变;2、提标后的尾水水质标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2050-201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较严值。 项目2015年12月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2月28日取得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15】124号);项目于2015年12月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2月28日取得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市环建〔2015〕124号)。2019年9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写了《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提标工程于2019年9月开始工程建设。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和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和规定,惠州水务集团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检测和环境管理检查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4-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根据相关验收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我公司的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结果,惠州水务集团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于2021年05月15日组织特邀专家、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等召开了验收评审会,出具了验收评审意见,现根据验收意见结合验收监测报告,编写本验收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7月修订; 5、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 6、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2018年6月6日;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9月; 2、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城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装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环规建函【2018】972号),2018年6月15日; 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惠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19】28号)。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沙澳村惠澳大道东侧(E114°27'30.27",N23°1'55.35")。项目东侧现状为沙澳外江园(污水厂三期规划用地),南侧为金山污水厂一期工程(边界紧邻),西侧为惠澳大道(边界紧邻),北侧为污水厂三期规划用地(边界紧邻)。项目四至情况见图3-1-1至3-1-2
图3-1-1厂区总平面布置 图3-1-2 项目四至实景图
3.2建设内容 本次提标改造涉及建构筑物共分为四类:利旧、调整、改造、新建。 利旧单体: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配水集泥井及污泥泵 站、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及回用水池、排水泵站等。 调整位置单体:加氯及乙酸钠加药间。 改造单体:AAO 生物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污泥间及加药间、仓库 维修间及出水监测间。 新建单体:中间提升泵站、反硝化深床滤池。 本次提标改造项目需要增加深度处理单元,原二期水厂尚未建设完毕,部分构筑物采用合建方式节约占地,提标改造工程在二期污水厂围墙范围内实施,不增加用地,污水处理规模与《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一致,维持为10.0 万吨/天。 全厂人员总数原本为 35 人,提标后新增1人,负责工艺生产。 3.3新增主要建筑
3.5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表1 新建单体主要设备
表2 改造单体主要设备
3.5生产工艺
图3.5.1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说明: 污水经粗格栅处理后由泵站提升进入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的细小颗粒和泥砂,曝气沉砂池出水通过配水井进入 AAO 生物池进行生化反应,AAO 池出水进入二沉池进行固液分离,二沉池出水重力自流进入中间提升泵站,经水泵提升至微絮凝前池,自流进入反硝化深床滤池(10 万吨/天),然后进入接触消毒池进行消毒,最后经巴氏计量槽计量后进入尾水提升泵站,出水提升至西枝江。 3.6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项目与环评报告表基本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次项目进厂污水经“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提升泵-微絮凝前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排放尾水。 4.1.2废气 项目格栅、泵房、污泥脱水等工序产生的NH3、H2S等臭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已于2020年4月22-23日完成检测,检测报告编号为:TRY200400101-01,并于2020年5月22日完成专家验收,故本次提标不再对废气进行验收。
4.1.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厂区鼓风机以及水泵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首先在工艺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产生噪声的设备处放置消声器、隔声罩、减震器对产生的噪声进行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的作用;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4.1.5固(液)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及沉砂、员工生活垃圾、化验室固体废物等。 (1)污泥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剩余污泥,这些污泥含水率高、体积大、不稳定、易腐烂,并有一定的臭味。一期工程 2014 年饱和运营下的污泥年产生量为 21900t,由于一期工程的进水水质与本项目建成后的进水水质各污染物浓度相差不大,因此,以一期工程的污泥产生量作为类比数据来源,是可行的。 类比分析一期工程 2014 年的污泥产生量,本项目产生的污泥量约为21900t/a(含水率为80%左右)。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中编号为 HY06 的严控废物,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惠州瑞亨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格栅渣及沉砂 格栅渣为粗细格栅拦截的粗垃圾、漂浮物,沉砂是曝气沉砂池中由砂水分离器中分理出来的无机砂粒、沉淀物,均是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无机固体废物,产生量相对不大,易于处置。类比一期污水厂固体废物产生量统计结果,项目格栅渣及沉砂年产生量为 240t。 (3)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拟招 52 个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 1kg/d·人计算,本项目产生生 活垃圾 52kg/d,18.98t/a,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化验室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有化验室,主要进行进出水水质指标的化验、生产工艺参数的化验检测,所用药剂包括培养基、浓硫酸、硫酸亚铁胺和重铬酸钾等常规化学品,根据相同项目类比分析,化验室废液产生量约为 500kg/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危险废物,编号为 HW49(其他废物),必须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后,交由揭阳市斯瑞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5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1、结论 1)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设计规模为 10 万m³/d。 2)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设计进水水质为:CODcr 为 320mg/L,BOD5为160mg/L,SS 为260mg/L,NH3‐N 为30mg/L,TN 为35mg/L,TP 为5mg/L。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应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以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 表l 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限值。 3)本工程推荐在二期红线征地提标改造,深度处理推荐釆用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处理推荐采用离心式脱水机工艺;消毒处理推荐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方式。 4)推荐方案本工程为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744.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228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55.3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30.67万元。 2、建议 建议加快厂外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以满足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进水水质及水量的要求。 6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水 项目废水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2050-201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较严值。 6.2噪声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7.1.1废水
7.1.2厂界噪声监测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使用仪器及分析方法
8.2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及时了解工况情况; (2)检测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检测技术规范相关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要求进行; (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所用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废气采样分析系统、噪声仪等设备使用前后均进行相关检查、校准,确保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检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经校核、审核后经授权签字人审定签发。
8.3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 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在检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况:4月24日-25日监测期间,项目处理水量大约为60000m3/d,设计负荷为100000m3/d,生产负荷达到60%。 9.2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9.2.1.1废水治理设施 本次项目进厂污水经“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提升泵-微絮凝前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排放尾水。 9.2.1.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格栅、泵房、污泥处理等工序产生的NH3、H2S等臭气,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9.2.1.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以达到降噪的效果。 9.2.1.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 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格栅渣及沉砂、化验室固体废物等。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惠州瑞亨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化验室固体废物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后,交由揭阳市斯瑞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9.2.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2.1废水 表1
表2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2050-201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较严值。
9.2.2.2厂界噪声 表3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注:“▲”表示噪声检测点的位置
图9.1采样点位示意图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1.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在4月24-25日验收期间,项目环保设施允许正常。 10.1.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根据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TRY210400701-01)结果表明:项目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DB44/2050-201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较严值;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本次项目进厂污水经“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提升泵-微絮凝前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排放尾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惠州市恒源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数值+L表示未 12、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2019年惠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惠城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 附件4: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附件5: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固废合同; 附件6: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工况说明; 附件7: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8: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附件1:关于印发《2019年惠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惠城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
附件4: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附件5: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固废合同; 附件6: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工况说明;
附件7: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8:惠州市中科华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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